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至13%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/3/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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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根据2019年3月1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回答记者问题中指出: 2019年4月1日开始减增值税,深化增值税改革,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%的税率降至13%,将交通运输业、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%的税率降至9%。为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改革,现通知如下:
    3月31日前(含3月31日)已下单未发货或未申请开票的, 4月1日起需按13%税率开具发票,订单金额按原价格执行;
    4月1日起订单一致将开具13%税率的发票。
    感谢您过去的大力支持与合作,以上如有任何问题,请及时联系在线客服咨询,感谢您的支持!

甄芯网
2019年3月25日